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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消息 浙江发文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9月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哪些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浙江
修订后的《浙江省审计条例》公布
《浙江省审计条例》已于7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延伸单位的配合义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就审计事项涉及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同时,总结固化浙江在数字赋能审计方面的创新举措,对“审计数字化建设”作了专章规定。
浙江印发水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将于9月20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浙江省水利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的申报、遴选、发布与管理等工作,明确在省水利厅指导下,由省水利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制定《指导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
《办法》明确了申报对象、申报技术条件等,规定由推广服务中心公开向社会征集列入《推广目录》的水利先进适用技术,明确了遴选程序和发布要求。
浙江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高校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9月10日起施行。
《通知》由实施范围、评价范围、组织实施、工作要求和其他要求五部分内容组成,明确浙江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正式设立、依法登记、具有招生资质的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经评估论证后,可向本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通知》要求,支持各高校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学分体系,鼓励在校学生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要制定完善涵盖高校毕业年度学生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浙江印发意见加强海塘安全鉴定工作
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海塘安全鉴定工作的意见》,9月1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4级及以上海塘(不包括备塘),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意见印发后5年内应完成安全鉴定,以后每隔10年应完成一次安全鉴定。
运行中出现影响海塘安全的情况、海塘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要求的,应及时完成安全鉴定;鉴定结论为三类塘的除险加固应在次年开工,鉴定结论为二类塘的局部加固或大修、整改宜在2年内完成。
浙江要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1万人以上
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9月16日起施行。
《方案》明确,到2030年末,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化管理等数字技术工程应用领域,培育数字技术工程师1万人以上。
《方案》提出,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训学时可登记为参训人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作为年度考核、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内容,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可按各市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支持先行试点!浙江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9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提出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在保护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办法》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优先在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先行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
浙江出台意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9月1日起施行。
《意见》主要从多方式培养师范专业人才、多渠道畅通任教发展路径、多方位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三方面对促进优秀退役军人进中小学任教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浙江出台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本轮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周期为5年,从2023年开始至2027年底结束。到建设期末,全国一流学科总数达到60个以上,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快速提升。
省高水平学科(登峰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冲击国家“双一流”或A+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主要建设目标为A类学科;省一流学科(A类)主要建设目标为B及以上学科;省一流学科(B类)主要建设目标为区域高水平特色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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