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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49号)精神,经学校推荐、组织研究讨论等环节,拟推荐高瑶琼、庞仿英2名同志参评2023年“浙江省师德楷模”评选,拟推荐李明珠、俞月华2名同志参评2023年“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评选
公示期为2023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学校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部门:区教育局组织宣传科,电话:0571-89516880、89516881;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瑞鸿大厦1221室,邮编:310023。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