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浙江日报湖州8月29日电 (记者 吴丽燕 实习生 陈紫烟)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公积金?29日下午,记者从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9月1日起,该市年满16周岁且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均可申请参加灵活缴存试点。
今年4月湖州获批成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为全省唯一。此次湖州发布的《湖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有不少政策红利,如贷款利率低、不贷有补贴、缴存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及“多缴快贷”“长缴多贷”等。湖州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现场举例,如灵活就业人员近期有购房贷款意向,可以选择一次性缴存4.7万元,满6个月后就可以贷到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若该贷款为首套房,且贷款期限为30年,根据相关利率优惠,可节省约12万元的利息,大大减轻家庭购房还贷压力。
早在2010年,湖州市就创新以托管缴存方式,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新市民等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目前,已累计为46968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取金额达5.87亿元。此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相关政策,最大特点就是“灵活存,灵活取”,缴存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或需要,以自由缴存、按月缴存两种方式自主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金额。目前,单笔缴存最低金额为718元,每月累计缴存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