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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和技术应用是关键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将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并明确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重点方向、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等。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将同步启动。
根据《实施方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按照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分为三大类。
一是源头减碳类。中国能源活动碳排放占整体碳排放的比例超过80%,能源生产环节降碳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从加快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出发,《实施方案》提出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绿氢减碳示范等4个重点方向。
二是过程降碳类。工业生产、建筑运行、交通运输等是消耗能源和产生碳排放的主要环节,为助力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领域降碳中发挥关键作用,《实施方案》在提出工业、建筑、交通3个领域关键技术类别的同时,还提出减污降碳协同和低碳(近零碳)园区2个重点方向。
三是末端固碳类。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作为可以实现二氧化碳深度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是支撑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兜底”技术之一。《实施方案》提出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二氧化碳先进高效捕集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及固碳示范3个重点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实践看,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要经历技术研发、示范引领、规模化推广3个阶段,公共资金更重视前端技术研发,社会资本更看重成熟技术应用,而从“走出实验室”到“走向市场化”的中间环节仍相对薄弱。目前,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落地应用面临技术成本高、资金投入大、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亟需加强支持和引导。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布局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示范效应明显、减污降碳协同的示范项目,不仅有利于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广,也有利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和政策环境,是促进形成绿色低碳产业竞争优势的关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