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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强调,要用好救灾资金,加快恢复重建,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农业损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救灾资金是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基本保障。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审计和追责力度,规范程度明显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不合规或被截留、虚报工程开工或完工情况、资金统筹调度不够等问题还屡屡发生。当前,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各项工作,特别是抢修受损基础设施、保障受灾群众生活等,都需要救灾资金的大力支持和保障,各地必须高度重视管好用好救灾资金。
资金使用要强化时效。救灾资金是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救急钱”,安排和使用要迅速及时。今年中央财政多次预拨、紧急下达救灾资金,各地要迅速拨付安排各类救灾资金,第一时间把资金分配到最需要的地方,加快预算执行,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资金使用要规范透明。救灾资金要加强日常监管,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或扩大使用范围。救灾资金的分配使用要公开透明,特别是资金数额、分配结果、安排使用情况等信息,要细化列明、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资金使用要注重绩效。救灾资金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资金使用要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此外,还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挤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以及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必须追查到底、严惩不贷。近期,有的省份已统一组织审计机关开展灾后重建资金跟踪审计,对救灾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以及重点防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当前,我国仍处于主汛期,防汛抗洪救灾依然不能有丝毫放松。各地要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切实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让救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和作用。